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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支根据分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专项行动。 (一)保险诈骗的危害 1、保险欺诈会导致保险公司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造成保险公司运营成本上升,从而可能导致产品价格受影响,对善意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2、保险欺诈会导致保险公司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造成保险公司运营成本上升,从而可能导致产品价格受影响,对善意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二)保险诈骗的常见手段及识别方式 1、财产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人的生命、健康或有关利益。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以为日后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为骗取保险金,制造赔偿条件,故意采用不法手段,造成被保险人的伤亡或疾病。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社会原因。一方面,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公民的社会道德意识也发生了变化,人们对于高利润、金钱、自身利益的追求具有了空前的热切与激情。而另一方面, 在以往对保险欺诈的外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对保险欺诈的打击不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 经济原因,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保险价值的不确定性,可变性,可移动性。因为一般情况下,保险人难以实际控制、掌握和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状况,保险价值也就可能受一些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变得不确定。 2、保险标的损失程度衡量的人为性。在损失发生后,对于保险标的损失程度的衡量主要依靠人力来完成,也因此具有很大的人为性,而目从容观上来讲,要客观、公正、准确地确定财产的实际损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造成财产部分损失的情况下是非常难以辨别的,这些都为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对策建议 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水平。加强营销员资格考试组织管理,根据市场情况,因地制宜,逐步提高保险营销人员准入要求,研究制订保险营销队伍素质评价体系,实施保险营销人员素质持续改善计划。 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核保程序,有效控制风险。保险人应建立健全内控核保核赔机制,对保险标的进行详细的审核和科学的风险评估,消灭欺诈于萌芽状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委托专业机构,从事保险事故索赔的调查,查勘定损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把好防止保险欺诈的最后一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