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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 责任免除要知悉

【典型案例】

202110月刘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含有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000元2022年1刘先生驾驶摩托车外出时因雪天路滑不慎摔倒,导致面部、左臂擦伤及软组织挫伤、左小腿骨裂,就近至市第二医院门诊治疗,根据医生建议住院进一步治疗。刘先生门诊和住院费用共计4000余元,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相应核实,发现刘先生的摩托车驾驶证并未按期进行年检,且审验超期时间已将近一年。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属于责任免除事项,故保险公司做出了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理赔结论。

【案例分析】

《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责任免除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也成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某些事故发生时或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本案中刘先生投保的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已经明确约定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风险提示】

保险公司履行保险给付责任是以在保险保障范围之内为前提的,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知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事项以免在出险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文/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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