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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以投资虚假养老项目为借口,进行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过鼓动老年人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了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利、高额分红等方式,诱骗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温馨提示,对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等大额投资项目,需多与子女沟通,还要向民政,工商,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了解项目是否真实存在。 二、 提供虚假养老服务骗取钱财: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购买养老床位、预交养老服务费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钱财。温馨提示,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提示标语。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子女要多与家中的老人交流沟通。 三、 销售虚假养老产品骗取钱财: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老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温馨提示,从正规渠道获得科学的保健常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寻医问诊,到正规的商场购买产品,不要轻信所谓偏方,特效药,以防陷入“药托”骗局。 四、 虚假宣称以房养老诱骗贷款、抵押:通过养老形式讲解和推介诱骗老年人形成房屋产权“倒按揭”消费理念,非法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诱骗中老年人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荐的所谓理财产品。温馨提示,要时刻提醒自己,房子是一辈子的积蓄,那才是实实在在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