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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摸清非法集资风险底数,遏制案件高发势头,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保监稽查〔2016〕51号)和分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英大人寿冀〔2023〕154号)要求,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人寿秦皇岛中支)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3日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并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小组,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瑞山 副组长:闫天哲、张恺、王晓惠、魏佳 组员:中支其余内勤员工 中支自查小组负责人定时对本次排查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严厉杜绝对排查工作不作为不担当、不重视不深入、弄虚作假等。 排查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排查人员:所有内勤及业务人员 排查重点: 公司上下要紧盯非法集资重点风险,聚焦非法集资风险突出的重点地域,围绕排查整治重点方式,关注非法集资风险高发的重点业务、重点机构和重点人员,特别是基层保险机构和一线业务人员,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排查主要内容: 1.从业人员是否涉足非法集资活动。排查方法: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秦皇岛中支内勤12人;个险部在职外勤142人、银保部外勤在职人员1人、精准营销在职外勤2人,所有入职人员在签订代理合同前已签署《声明书》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访谈记录表》,同时借助第三方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调查个人信用情况、“全国在逃人员信息查询网”调查个人犯罪情况等,经核实以上没问题后办理入职,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会关注业务人员考勤,了解个人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相关内容的培训,未发现有从业人员直接组织、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未发现从业人员私自代客投资理财,推介、销售非本机构销售的保险产品;未发现从业人员虚构保险产品,或将保险产品伪造成理财产品进行销售;未发现从业人员自办或者入股投资类公司、网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未发现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未发现从业人员单独或者内外勾结,通过盗用或者伪造公章、合同、公司单证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2.机构为非法集资提供服务或便利。排查方法:通过自查,秦皇岛中支各部门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排查期间,从未组织召开过产说会、推介会、产品宣导会等活动,所以不存在为非法集资提供服务或便利的情况。 3.外部传染风险。排查方法:通过网站搜索与公司名称相同或类似的内容,不存在利用公司名称、公司保险产品等进行虚假宣传、开展集资活动的问题;通过舆情监测,主要针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方式,不存在未经我公司同意,利用公司名称、公司保险产品以及上述类似名称或者公司信用进行虚假宣传的问题。 中支各部门还对业务人员的社交软件进行了抽查,查看其朋友圈、微博等相关信息,查看是否存在有利用新闻形式发布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以P2P、P2C、P2R、A2P等借贷款平台名义进行宣传,没有明确中介平台性质,借助平台变相提供担保、搞资金池、自融等行为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等,均未发现违规行为。 通过舆情监测,主要针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方式,查找是否未经我公司同意,利用公司名称、公司保险产品以及上述类似名称或者公司信用进行虚假宣传。外部公司假借公司名义,利用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实施非法集资活动;谎称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发理财产品;偷换投保的险种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或者直接伪造保险协议,利用保险为非法集资“増信”;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互助计划”、众筹等为幌子,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集资。经过排查,未发现相关风险问题。 通过一系列排查,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秦皇岛中支对此次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总结,将定期对在职业务专员进行合规培训,加强业务专员的合规观念,避免非法集资风险在团队中滋生,做到展业合规。秦皇岛中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坚定执行监管及总分公司合规制度,做到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英大人寿秦皇岛中支 2024年1月12日 |